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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09-2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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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汇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剪刀1000万把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汇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剪刀1000万把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市汇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剪刀1000万把新建项目;
2. 建设单位:中山市汇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 验收服务单位:广东中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汇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坦洲镇火炬路 2号一厂g幢之一(项目中心位置e113°25'34.971''、n 22 °17'31.897''),中山市汇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剪刀的生产。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设年产剪刀1000万把。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生产废水:超滤废水、清洗废水、水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电泳工序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设备管道直连和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电泳工序废气一同经水喷淋(自带除湿) 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g1。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震橡胶来降低噪声。
②生产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日常生产关闭管理。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和金属碎屑(铁)、废弃包装物)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弃包装桶(机油、电泳漆、脱脂剂、陶化剂)、饱和活性炭、脱脂废液、陶化废液、电泳槽液)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8日
2.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汇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15338205302
邮箱:15338205302@163.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8日。
2023年0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