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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03-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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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本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腹膜透析机管路150万套、体外循环管路20万套、引流袋150万个新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本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腹膜透析机管路150万套、体外循环管路20万套、引流袋150万个新建项目(一期);
2. 建设单位:中山本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 验收服务单位:东莞市世略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4. 验收生产概况:中山本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完美路9号4层(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31′39.608″,北纬22°31′32.401″),中山本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医疗产品的加工生产。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450平方米,一期建设年产腹膜透析机管路78.75万套、体外循环管路10.5万套。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南朗镇水务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涌口门上涌。
②生产废水:喷淋废水、挤塑直接冷却废水收集后委托给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纯水制备过程中浓水用作厕所冲洗水、地面清洗用水等以节约资源;实验洗衣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市政管道汇入中山市南朗镇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涌口门上涌。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挤塑、注塑、热压制袋、擦拭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氯乙烯、氯化氢、tvoc,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经29米排气筒排放。
②灭菌、解析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经车间密闭收集后通过eo 气体净化吸收装置处理经29米排气筒排放。
③实验室检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氨、臭气浓度,经生物安全柜和洁净工作台内部设置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处理后在实验室内无组织排放。
④包装工序热封口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震橡胶来降低噪声。
②生产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日常生产关闭管理。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一般废原料包装物、纯水制备装置每年将更换一次树脂、活性炭及反渗透膜,树脂及活性炭)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化学试剂包装瓶、废实验耗材、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液压油包装瓶、含液压油废抹布和手套、乙二醇杂醇废液、碱性喷淋废液、实验室废液)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27日
2.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本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丽
电话:13590966056
邮箱:2394021376@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27日。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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