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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3-0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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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朗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外壳10万件、五金配件6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市朗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金属外壳10万件、五金配件6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
2. 建设单位:中山市朗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3. 验收服务单位:广东中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朗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前进四路171号d栋一楼a区(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5′18.181″,北纬22°18′5.076″),中山市朗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专业金属表面处理。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13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一期建设年产金属外壳8万件、五金配件48万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坦洲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前山水道。
②生产废水:收集后委托给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喷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配套滤芯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排放。
②固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面包炉顶部排气管 进出口集气罩收集后,与烘干燃烧废气汇合,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排放。
③烘干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林格曼黑度,经顶部排气管收集后,与固化废气汇合,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排放。
④除锈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震橡胶来降低噪声。
②生产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日常生产关闭管理。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物、废滤芯、布袋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清扫的粉尘)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油废抹布及手套、除油废液和陶化废液、废渣、废化学品包装物、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3月16日
2.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朗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丽
电话:13590966056
邮箱:2394021376@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3月16日。
202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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