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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2-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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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辉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辉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2. 建设单位:辉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3. 验收服务单位:广东中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验收生产概况:辉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国家健康科技产业基地园区辉凌路6号(中心位置:n22°34'21.631"e113°30'25.418"),辉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制造。本项目总投资3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097.94平方米,年产氯化钠溶剂1100万瓶(包装规格1ml安瓿瓶)、氯化钠溶剂3000万瓶(包装规格2r西林瓶)、巧特欣200万瓶(包装规格1ml安瓿瓶)、弥柠200万瓶(包装规格1ml安瓿瓶)、依保100万瓶(包装规格6r西林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汇入中山火炬开发区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②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中山火炬开发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发电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②物料称重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氯化氢,经负压称量柜收集、排风高效过滤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震橡胶来降低噪声。
②生产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日常生产关闭管理。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ro膜,一般原材料包装物)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化学原料包装物,废原料、不合格/过期产品,废过滤器,污泥,离子交换树脂,废过滤棉,消毒废液)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01月09日
2.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辉凌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丽
电话:13590966056
邮箱:2394021376@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01月09日。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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