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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2-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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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b厂区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新建项目(b厂区一期);
2. 建设单位: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
3. 验收服务单位:广东中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大涌镇青岗社区“白蕉围”(李亦文厂房)(项目中心位置:n22°30'5.37 ",e113°15'57.24 "),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具生产。本期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9666.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9974.4平方米,年产家具5400套(本期年产家具1000套)。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本期不新增员工,b厂区员工依托原a厂区的,故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废水、湍流喷雾塔废水,喷漆房水帘柜废水、湍流喷雾塔废水收集后委托给中山市中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喷漆和晾干工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甲苯、对-二甲苯、 间-二甲苯、邻-二甲苯、 臭气浓度,采用水帘柜uv光解设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震橡胶来降低噪声。
②生产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日常生产关闭管理。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危险废物(包装桶、油漆渣、饱和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8月08日
2.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和瑜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丽
电话:13590966056
邮箱:2394021376@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8月08日。
2022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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