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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1-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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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名晶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21年09月01日)及调试日期为(2021年09月02日-2022年03月01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名晶电子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名晶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中山市名晶电子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坦洲镇前进四路163号a栋4楼a区,地理位置坐标n22°17′58.78″e113°25′58.25″。新建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900平方米,主要从事专业金属表面处理;年产led灯体30万个、自行车变速器配件75万个、数据线转接头(金属和塑料)60万个。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坦洲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深度处理,处理后排入前山水道。
生产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公司转移处理(就近转移)。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喷漆、烘烤、干燥、印刷、固化工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采用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烤、干燥、印刷、固化废气一起密闭收集,引入“水喷淋 除雾器 uv光解 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2m排气筒排放。
②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林格曼黑度,采用管道收集后与喷漆、烘烤、干燥、印刷、固化工序有机废气一并引至“水喷淋 除雾器 uv光解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米排气筒排放。
③喷砂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引入自带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④打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设备,设备安装避免接触车间墙壁,较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减振基座、砖混墙体等。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②一般工业废弃物(沉降粉尘、布袋收集粉尘、废原料包装物)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油漆废渣、含水性漆包装桶、含水性漆废抹布和手套、含机油包装瓶、含机油废抹布和手套、废网版、含水性油墨包装桶、含水性油墨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uv灯管、碱洗废液),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并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亚博app国际下载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亚博app国际下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名晶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坦洲镇前进四路163号a栋4楼a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13590966056
电子邮箱:23940213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