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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08-21 10:4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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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普瑞斯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普瑞斯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市普瑞斯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2. 建设单位:中山市普瑞斯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3. 验收服务单位:广东中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验收生产概况: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决定整体迁至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21号4幢3楼,使用三楼中的一部分车间。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1′31.369″,北纬22°34′14.717″。搬迁同时增加部分设备进行扩建,产能由年产光学棱镜90万件扩大为年产100万件光学棱镜、20万件光学柱面镜。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用地面积4800㎡,建筑面积为4320㎡。主要加工、制造、销售光学棱镜、透镜。项目年产光学棱镜100万件、光学柱面镜20万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市政管网排至中山火炬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②生产废水:反冲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研磨冷却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项目喷砂工序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震橡胶来降低噪声。
②生产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铝合金,日常生产关闭管理。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夜间生产,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沉渣、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固体废物)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机油包装物、废机油、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化学品包装桶、除蜡槽废液、冷却液废液、含冷却液金属碎屑、废滤网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
2.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普瑞斯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21号4幢3楼
联系人:范小姐
电话:13085878990
电子邮箱:971547094@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