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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2-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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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含新增工业废水管网)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含新增工业废水管网);
2. 建设单位:茂名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3. 验收服务单位:广东中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验收生产概况: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含新增工业废水管网)项目位于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南片区河南一区g-02地块(厂址中心坐标:东经:110°56′09.89″,北纬21°33′33.68″)。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主要从事污水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及一般工业废水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池”作为预处理单元,化工工业污水采用调节(前端设细格栅)气浮水解酸化作为预处理单元;二级生物处理工艺选用aao工艺,采用“臭气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作为污水深度处理工艺,同时工程配套建设新增工业废水管网。项目建设规模2万m3/d污水处理,其中生活污水1.2万m3/d,工业废水0.8万m3/d,服务范围为茂名石化工业园北片区和西南片区、食品加工区、市民大道片区和高新区辖区。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和管网收集区域的生活污水及一般工业废水通过污水管网纳入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等,本项目总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m³/d,生活污水及一般工业废水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池”作为预处理单元,化工工业污水采用调节(前端设细格栅) 气浮水解酸化作为预处理单元;二级生物处理工艺选用aao工艺;深度处理工艺选用“臭气氧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处理后,出水尾水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标准和《城镇污水厂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 -2002)一级a标准两者最严值后通过乙烯厂排海管道排放至澳内海。。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泵房、格栅、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气浮池、生物反应池、沉淀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通过设置防护绿化隔离带将主要污染源进行隔离,气味值较高的池子经加盖密闭收集采用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离措施,对室内噪声源做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安装减震垫等;
②合理布局厂区内构筑物,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远离厂外民居的位置;
③在厂区内广泛种植乔木并辅以灌、草,形成致密的植物林带,一方面可以降噪,另一方面可以美化环境。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每日收集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污泥和沉渣:采用高压板框压滤机将污泥去除污水水分至60%,脱水后的污泥和格栅拦截的沉渣一同交由广东三金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③危险废物(如浮油、实验室废液等)存放于危废暂存间,由合格的化学品槽车定期运输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2年05月28日至2022年06月27日
2.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茂名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丽
电话:13590966056
邮箱:2394021376@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05月28日至2022年06月27日。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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