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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2-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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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巨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小家电塑料件2400万件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市巨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小家电塑料件2400万件新建项目;
2. 建设单位:中山市巨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3. 验收服务单位:广东中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巨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南头镇晋源路11号南面(郭铨帮、李婉倩建筑物首层之二),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3°19′6.859″,北纬22°44′9.838″)。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9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700平方米,主要从事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小家电塑料件;年产小家电塑料件2400万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汇入中山市南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汇入通心河。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注塑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氨、甲苯、乙苯、臭气浓度,通过密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经34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震橡胶来降低噪声。
②生产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日常生产关闭管理。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原材料包装袋、箱)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含液压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液压油及其包装桶)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2年05月11日至2022年06月08日
2.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巨鹏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丽
电话:13590966056
邮箱:2394021376@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05月11日至2022年06月08日。
2022年05月11日
内容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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